產品概述:
對真空開關開斷產生的操作過電壓,專用的保護設備阻容吸收器(又稱RC保護器)。在美日等發(fā)達國家,真空開關與阻空吸收器配套,是比較常見的使用方式。由于我國中壓(3-66kV)電網的一些特殊性,過去進口的阻容吸收裝置和采用國外標準生產的國產阻容吸收器,均無法適用我國的實際情況,經常出現(xiàn)原因不明的損壞事故,這導致了該產品在國內的發(fā)展速度遠遠落后于真空開關。
2002年以后,隨著中壓系阻容保護理論上的完善,找到了出現(xiàn)問題的關鍵因素。目前國內電網用阻容吸收器,采用正確配合原則生產地,均徹底擺脫了事故的困擾,安全性大大提高,使該產品煥發(fā)出強大的和生命力。
本產品為了高頻震蕩吸收裝置,相應快,小電流響應好,與真空放電管達到了理想配合。不向電網提供附加接地電容電流,設計使用方便。采用四星型三相組合式接法,滿足我國電網的實際情況,相間保護能力強。干式設計,全封閉結構,安全耐用,緊湊美觀。
產品用途及執(zhí)行標準:
本產品使用于交流中壓3-66kV電力系統(tǒng),柜內使用,與真空開關配套,吸收真空開關開斷產生的截流過電壓和多次重燃過電壓。不能用于防雷,也不能用于長時間吸收系統(tǒng)高次諧波。與避雷器并聯(lián)使用效果最佳。
由于國內中壓電網的特殊性,本產品不執(zhí)行國外相關標準,產品技術規(guī)范依據(jù)GB311.1-1997《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》、GB11024.2001《1kV以上電力并聯(lián)電容器》和GB3667-1997《交流電動機電容器》標準執(zhí)行。對以上標準中未明確限定的重要參數(shù)配置,依據(jù)DL/T620-1997《交流電器裝置的過電保護和絕緣配合》修正執(zhí)行。
產品使用條件:
1.環(huán)境溫度:不高于+40℃,不低于-40℃
2.海拔高度:不超過1500m(1500m以上為專用高原型產品);
3.電源頻率:50±2Hz 60±2Hz;
4.地震烈度:7度及以下
5.最大風速:35m/s;
6.安裝地點短時工頻電壓升高不等超過吸收器額定電壓。